07月13日如何申报联合置业贷款的税务优惠
税法允许你在住房贷款方面享受某些优惠。根据第24(b)条所付的利息和根据第80C条所付的本金,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得福利。夫妇通常选择共同住房贷款,因为这可以提高他们的住房贷款资格。然而,有相当大的混乱,关于谁可以申请住房贷款利益和多少税收利益,一个人可以申请,关于共同住房贷款。
《所得税法》第26条对你在共有财产中所占份额的征税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在任何房产的共同所有权情况下,你作为个人就你在该房产中的份额纳税。因此,如果你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是确定的或可确定的,你就不能作为一个个体(BOI)或个人协会(AOP)来纳税。
申请税务优惠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你必须是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以及物业的共同拥有人。除非你满足这个基本条件,否则你不能申请住房贷款的税收优惠。在某些情况下,一个人只是加入另一个直系家庭成员(父亲、儿子或配偶),以提高贷款金额的资格,而不拥有所购买财产的任何份额。在这种情况下,共同借款人(不是房产的共同所有人)不能申请此类住房贷款的税收优惠。这就是为什么你应该联合购买房产,然后单独申报税收优惠的原因之一。
参见:对共同拥有的财产征税
也可能你是共同所有人,也可能是共同借款人,但不为住房贷款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你不能申请住房贷款的税收优惠,因为税收优惠是与你支付的金额相关的。
对于一个自住的房产,你可以申请最多20万卢比的利息,如果是共同所有人的话。对于住房贷款的偿还,每个共同借款人可以根据第80C条申请税收优惠,每年最多15万卢比,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所以,你会得到房屋贷款的税收优惠,在你偿还房屋贷款的比率中。
你在物业的股份在购买物业时是固定的。它可能是通过支付首付的方式,以及你在住房贷款中的份额。你亦可能是该物业的共同拥有人,同时亦可能是房屋贷款申请的共同借款人,即使你已透过支付首期付款的方式,全数缴付你在该物业的股份。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你在房产中的份额,可能不会在购房协议中被定义,你在住房贷款中的份额也不会在贷款批准信或贷款人发放的住房贷款证明中被提及。除另有情形外,可以推定财产份额相等。
房屋贷款的份额可以通过每个共有人的付款来确定。最好是准备一份不需要加盖公章的谅解备忘录(MoU),以明确界定每个共有人在该物业中的各自份额,以避免日后出现任何问题。每个共同所有人的付款细节也可在谅解备忘录中提及。
如果用住房贷款购买房产,每个借款人在住房贷款中的比例,可以从房产的份额和支付的款项中推断出来。你在住房贷款中所占的份额不一定与你拥有房产的比例相同。由于房屋贷款的比例是在购买物业时确定的,所以房屋贷款应按购买物业时的比例发放。这部分财产不能年年波动,并保持不变。因此,你不能在任何时候改变还贷的方式。
由于大多数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其中一位共同借款人失去工作或因怀孕或学习休假而长期休假时,他们会求助于贷款服务模式的改变。然而,这是错误的。为了避免与税务机关的任何问题,一个人不应该改变服务住房贷款的模式,一旦它是固定的。在现金紧缺的情况下,其他共同借款人可以暂时借出/赠与资金,这样,房屋贷款的还本付息率就可以根据房屋贷款的份额在整个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