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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11日房产税开征的脚步也越来越近 这可能就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部分

导读 导读 自从房地产调控的定位转为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有关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声音就越来越响亮了,而房产税开征的脚步也越来越近,...
导读 自从房地产调控的定位转为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有关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声音就越来越响亮了,而房产税开征的脚步也越来越近,很多人

自从房地产调控的定位转为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有关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声音就越来越响亮了,而房产税开征的脚步也越来越近,很多人也表示,这可能就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部分。

当然现在正式叫法叫房地产税,为了叫着方便,希望大家理解,我姑且就叫房产税。房产税的作用也经常被两种极端利用,有人认为这是降房价最好的工具,也有人认为,不会起任何作用。

两种观点都很极端,都不可信。把这当成降房价的工具,很可能会失望,因为你期望太高。当然,那些认为既不会打击炒房也不会降房价的,同样我不信,没必要争,试试不就知道了吗?

应该先看看到底该不该征,何时征,怎么征。该不该征其实没必要讨论太多,因为迟早会来,这是大势所趋,挡都挡不住。

试?是啊,之前就有两个城市已经试点了。2011年,上海、重庆便开始试点房产税。

近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房产税试点的意义在于探索合适的税制和可行的征税机制。这听起来似乎没啥争议,本来房产税是个新鲜事物,就需要试点,更需要不断探索,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有效的。

但她接着说,按目前试点城市的方案来看,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如果上海和重庆房产税收得少,只能说明价格高的住房卖得少,这意味着高价房的需求低,那么高价房的价格上涨的概率就小,如果高价房的价格不涨,低价房的价格上涨空间就不大。目前还没到截止的征收时间,如果一个试点周期结束时,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试点方案的政策意图实现得越好。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这种逻辑我也得需要网友朋友们帮我解释下。不过不光我没看懂,就连一些教授也没明白。对于秦虹“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试点越成功”的说法,财经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财税教授表示,如果开发商还在大量开发高档房产,只是卖不出去积压在手里,或者捂房惜售,那么就不能说政策取得了全面的成功。

从试点刚开始时,就有人认为,对于房价上行期间,按照目前上海和重庆试点房产税税率来参考的话,收不收房产税对于房屋持有者来说并没有很大影响,因为这部分成本会被房价上涨的收益所覆盖。也就是说对于抑制投机炒房基本影响不大,自然对于遏制房价上涨也就没什么大的作用和效果。

中房信分析师薛建雄认为,“上海符合征税范围的人群就少之又少。只有已有一套住房再买一套后,家庭人均面积超标的家庭才会被征税。如以四口之家计算,只有超过240平方米的住房才会被征税。这意味着,房价不会受到实质性影响。”

所以,不只是民间,哪怕是官方都承认,试点的效果并不理想。

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就表示,从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情况看,之前说的房地产税可以抑制房价上涨、增加地方税收这些目的都没有实现。上海和重庆没有因为推出房地产税房价就低,房价也没有不涨。房地产税在拉动地方财政收入方面作用有限,地方在跟进房地产税方面,没有任何积极性。

我认为这不能算作是房产税不起作用,确切地说这种试点并没有触动到根本,蜻蜓点水,自然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前财政部财政研究所所长贾康,是力挺征收房地产税的代表之一。

他6月1日称,征收房地产税是多元目的,不是一个目的。比如它会有助于减少房地产市场的炒作,有一些空置房会进入市场增加供给;有助于地方税制体系建设迈出实质性一步,房地产税未来有可能成为不少地方的主力财源之一;优化中国的收入再分配和财产配置的再分配等。

我认为,我不赞成说试点成功的,因为还是那样征收房产税肯定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当然我也不赞成说试点不成功就应该放弃房产税的,因为并没有真正对应征对象起到震慑作用。

5月18日,国家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房产税真的要来了。

该怎么征收呢?贾康建议考虑按照套数,如果简单说扣除第一套房会引发离婚潮。那就单亲家庭扣第一套房,双亲家庭扣前两套房,一般正常情况下的家庭从第三套房开始征这个税。

这是不是就一定可行?我绝倒有必要去尝试,不试怎么知道呢?

但无论如何,我也不认同说,试点城市因为征收得少就认定试点很成功,并且还说对房价抑制作用很明显。我觉得试点城市的房产税征收办法需要改进并直戳炒房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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