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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25日韩国个别公示地价如果低于标准 一定要接受地方自治团体的验证

导读 导读 公告在现实中,对不良分子的处罚力度也有所加强今后,如果个别公示地价与标准地皮价格相比较,就应该义务性地进行地方自治团体的验证...
导读 公告在现实中,对不良分子的处罚力度也有所加强今后,如果个别公示地价与标准地皮价格相比较,就应该义务性地进行地方自治团体的验证工作。

“公告”在现实中,对“不良分子”的处罚力度也有所加强

今后,如果个别公示地价与标准地皮价格相比较,就应该义务性地进行地方自治团体的验证工作。对公示价格制定难度较高的特殊土地,规定必须要专门进行专门调查人员的规定也会有所改变。

政府最近确定了以加强综合房地产税为主要内容的“拥有税改编案”,与在公示价格现实化、客观性的情况下,相关的情况非常严重。

据国土交通部22日透露,最近公布了《关于个别公示地价的验证业务处理方针部分的修改令》和《关于标准地公示地价调查、评估评估》的评定标准修订案。

首先,个别公示地价与公示地价的价格相差无几或50%以上的差距或与前年相比,相差5个百分点以上,市场、郡守、区厅长等必须义务性地进行验证工作。如果变更标准化或将根据《城市及居住环境维修法》等的事业被编入,将影响到用途地区等地的特性变更等,也要义务性地接受地方自治团体的验证。

在标准地皮公示地价的计算过程中,也制定了提高客观性的方案。首先,决定对公示价格定时难度较高的特殊土地,指定专门调查人员。另外,随着参与公示业务的鉴定评价法人从大型法人扩大到中小型,只局限在现有大型企业的业务执行评价能力对象将转向扩大到中小型的方向。

对“不良分子”的处罚力度也很高。如果在3年内接受3次主义,在1年内不能进行调查,如果5年之内接受2次注意的话,2年的调查将被禁止。

韩国政府的这种举动与强烈主张最近要把公示价格现实化并提高客观性的主张日益强烈。国土部于本月初,由外部专家组成的国土交通领域惯例革新委员会,与共同住宅价格相比,市场价格反映率较低的单独住宅、土地公示价格确定为现实和公示价格的鉴定评估程序的验证和透明性,并承诺要改善评估程序和行情反映率。

上月,国土部部长金贤美表示:“通过专家咨询和征求意见,将于下半年制定出加强公示价格透明性和平衡性的蓝图。”

此外,国土部还制定了提高公示价格客观性和现实性的方案。首先,在调查人员提出公示价格之前,将经过所属鉴定评价法人或鉴定院分公司的审查,提高客观性。另外,中央房地产价格公示委员会的名单和会议记录将在房地产公示价格的网站上公开。在调查公示价格时,要义务性地使用市价分析书,并详细反映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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