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月08日使用持牌房地产经纪人的法律利益
简短的答案是肯定的。持牌房地产经纪人对客户负有法律义务(正式称为“ 信托义务 ”),通常以OLDCAR缩写。
如果您向代表您的代理人发出任何有财务影响的指示(更多关于以下“代表”的构成),即使他们强烈不同意,只要他们是合法的且不与任何代表相抵触,他们也有义务遵循该指示。合同协议。
您的代理人有义务将您的利益放在参与交易的任何其他人(包括他们自己)的利益之上。
如果您的代理商知道对销售“重要”的任何事实,则他们有义务与您分享该事实。尽管他们没有义务,但他们也有动机去寻找尽可能多的实质性事实。
您的代理人必须保护您的机密性。这意味着他们无法与交易的任何其他方共享有关您或您的情况的任何信息(未经您的许可)。
您的代理商负责跟踪交易中的资金。
这个有点粘。代理商在处理您的事务时有义务使用“合理的”照料和勤奋。尽管合理谨慎的含义在任何具体交易中的确切含义通常最终会由法院法官决定。
这是一个重要的区别。上面的信托义务仅适用于为您工作的房地产经纪人。这意味着您与他们有口头或书面协议。
通常,您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您最终可能与作为交易一部分但没有正式代表您的经纪人进行大量互动。他们很可能会很好,专业且乐于助人。
但是,如果他们是卖方的代理,则他们有义务对卖方(而非您)承担义务,而他们对另一方的法律义务不适用于他们与您的互动。
你支持哪一方呢?
代理商的法律义务还取决于您是买家还是卖家。您应该知道这些义务是直接竞争的。
例如,如果您是买家,并且有代表您的代理商,那么他们对您的责任就是对卖家可能不喜欢的有关您的任何信息保持沉默(机密性)。
另一方面,卖方的代理人有义务让其客户了解有关他们的一切信息(披露)。
再举一个例子,如果您要与未正式代表您的代理商打交道,则他们不受忠诚度的约束。换句话说,他们不必做任何您告诉他们的事情或要求他们做的事情。
当然,在现实世界中,有时这些法律义务的履行方式存在问题。
每个代理商都有与其他代理商保持良好关系的真正兴趣。不幸的是,有时代理商会变得过于友好。如果事情变得太舒适了,他们可能会不经意地或不经意地向对方披露不应这样做的信息。
过度共享的极端情况甚至可能涉及串通。那时,两个经纪人齐心协力,共同制定交易,以使他们俩(或外部对房地产有潜在利益的某人)受益-高于他们两个客户的利益。
如果您认为从代理商那里获得的信息和服务有问题,或者您觉得自己的代理商和另一方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太过舒适,则可以向公司投诉,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工作或去爬上梯子,然后向其专业组织的当地分支机构投诉。
您的最佳选择是获得其他代理。通常,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您的经纪人您不再希望由他们代理的方式来做到这一点(如果您认为他们的行为不道德,则可以复制他们的雇主或他们的专业协会)。
但是请注意,如果您已经与代理商签署了代理协议,那么,如果原始协议中有采购条款,您可能仍然有责任,包括向他们支付佣金的责任。
因此,了解自己的立场和代理商的法律义务很重要,但是与持牌房地产代理商合作有真正的法律利益。
此外,在交易中,一方拥有代理人而另一方没有代理人,则具有代理人的一方具有一定优势-部分原因是许多人不了解代理人仅为其中一个代理人工作双方,不是为了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