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月24日首套房贷款利息:每年按1.2万元标准扣除
房贷已经是不少工薪族在花销中最大的一笔支出了,对于这笔刚需支出,征求意见稿提出,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甘犁认为,将扣除范围限定于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是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体现。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月均利息约1025元到1189元,征求意见稿规定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与此较为接近。上述扣除标准约占我国人均月工资15%,与韩国、墨西哥、意大利等国房贷利息扣除限额占人均月工资比例大体相当。
住房租金:按每年9600元到1.44万元扣除
面对一路走高的房租,个税新政也能为很多人减负了。征求意见稿提出,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每月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的,且各自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测算,上述扣除标准较大程度覆盖了全国平均租金支出水平,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总体上略高于房贷利息扣除标准,体现了对租房群体的照顾。
有关部门还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定额扣除1.2万元
孩子上个民办幼儿园一年花数万元已经是常事。在子女教育方面,每个家庭的投入都不少,到底哪些钱能在个税征缴时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更是从小学一直覆盖到了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全阶段。
有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公办幼儿园年均收费约8000元、民办幼儿园年均收费约2000元到1.4万元;高中年学费和住宿费900元到3200元;高校本科年学费4200元到1.9万元;研究生年学费8000元到1.3万元。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甘犁测算,每年每位子女1.2万元的教育支出扣除标准,可大体覆盖全国各地各阶段子女教育的平均支出,相当于我国城镇就业人员人均月工资的2倍,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据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子女的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扣除。父母双方可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
继续教育: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继续教育是如今很多人提高自身能力的重要充电方式。从学历继续教育到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该怎么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许建国说,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分设定额,是因为学历继续教育,尤其是在职研究生等费用标准一般高于非学历继续教育。
绘画、艺术、体育运动等个人兴趣爱好培训能否减税?按照征求意见稿,一些未纳入职业目录的个人兴趣爱好培训,与职业技能关联度不高,暂不纳入这次扣除范围。
大病医疗:自负超1.5万元每年最多扣6万元
重病会使有些家庭因病致贫,普通大病也会给人带来较重的经济负担。征求意见稿这次让人吃下了定心丸,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最高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分析,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定义,当家庭自负医药卫生支出超出家庭总支出的40%时,则该家庭发生了灾难性医药卫生支出。按此推算,我国的灾难性医药卫生支出标准约为每月1.6万元。由于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的起付线主要集中在5000元至2万元,统筹考虑后允许1.5万元以上的医药费用扣除是相对合理的。
赡养老人:每年按2.4万元标准扣除
一对夫妻往往要赡养4位老人,这对很多家庭来说,都是一项硬性支出压力。征求意见稿提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将被赡养老人规定为60岁(含)以上老年人,与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以及当前退休年龄一致,社会易于接受。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老人子女已经去世,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实际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也可获得赡养老人扣除。
意见稿还明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纳税人本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