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15日据称四室公寓可容纳24名租户
2024-07-15 1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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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导读 据《新民日报》报道,据称潘丹花园403座的四室组屋单位可容纳24名租户,是当局允许的最大容纳人数的四倍。该单元的两间卧室每个可容...
导读 据《新民日报》报道,据称潘丹花园403座的四室组屋单位可容纳24名租户,是当局允许的最大容纳人数的四倍。该单元的两间卧室每个可容纳6人, 据《新民日报》报道,据称潘丹花园403座的四室组屋单位可容纳24名租户,是当局允许的最大容纳人数的四倍。
该单元的两间卧室每个可容纳6人,而另一间则有8个人居住。同时,客厅被分成两个房间,出租给两对夫妇。
一位房客透露,房东已经实施了严格的规定,禁止房客在公寓里做饭,将衣服晾干并接上门。
他说:“我们必须始终紧紧关闭窗户。在晚上,我们尽量不要打开灯。”
他补充说,该单位还有许多其他房客,他们的时间表不一样,这影响了他的睡眠和工作。
但是,尽管非法转租该单位已经进行了大约四年,但他指出,他从未见过单位所有者。所有的事情,例如房租,都由居住在公寓里的第三者来照顾。
必须注意的是,在房主可以出租他们的单元或卧室之前,必须首先获得组屋的批准。
建屋局为此设定了出租单位的入住上限-三居室和大公寓最多可容纳6个人,而小房间则最多可容纳4个人。
未能遵守允许的最大租户数量或未获得事先批准就构成了对组屋租赁协议的违反,从而导致单位所有者被罚款或收回其单位。
转租公寓的主要房客也可被禁止租用组屋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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