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25日长春市政府就率先取消了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
8月28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取消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的通知》称,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房销售价格,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
《通知》称,新启动实施的棚改项目将取消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棚改项目新建一定数量的回迁安置住房。
棚改货币化安置,被认为是近年来三四线城市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近日,棚改货币化安置将逐渐进入尾声的消息频现,政府部门和央行高层也纷纷认为,应重新审视棚改货币化安置。
2018年7月12日,住建部表示:
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
上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在《中国金融》撰文称,建议适当压缩棚改计划任务,逐年减轻或取消对地方政府棚改任务的考核,取消棚改与"去库存"相挂钩政策,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将以货币安置为主转为以实物安置为主、货币安置为辅。
王玉玲在文中指出,货币化安置作为本轮去库存的一种手段,其任务已基本终结,应考虑适时退出。同时,居民对实物安置的诉求上升,希望货币化安置的居民变少。
据反映,由于一般拆迁户的房屋面积和补偿额度相对较小,而目前房价已炒高,棚改区居民货币化补偿的资金用于买房出现较大缺口,有的甚至只能付同等面积的首付款,很多拆迁户转而更愿意采用实物还建的方式获得安置,一方面避免补充买房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实物安置房易于随时脱手,实现有效增值。相比之下,仍希望货币化安置的居民变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