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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29日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规定(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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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好,甜甜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规定,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经济适用房

大家好,甜甜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规定,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经济适用房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通常被称为公共住房,中国香港被称为居者有其屋计划,中国澳门被称为经济适用房,中国台湾省被称为国家住房,新加坡被称为平居房。以下是边肖整理的2017年在青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我期待见到他们!

申请购买青岛市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35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期间至少有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规范上限的6倍。

采购流程:

1.购买资格登记。购房人应当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以购房人户籍所在地为准)申请办理购房资格登记。

2.买房时办理购房登记。已办理保障性住房购房资格登记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明和《经济适用住宅准予资历挂号通知书》到固定地址办理购房申请登记。

3.候选名单。根据已办理购房登记申请的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照难易程度对房源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后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当申请人数大于房源数量时,根据住房困难程度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根据实际房源数量确定,替补入围申请人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当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同的申请人数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时,应当通过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当申请人数少于房源数量时,可将所有申请人入围。

4.选房顺序。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区分正式入围家庭和替补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5.一轮候选房间。市住房保障机构将公布所有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入围申请人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开发建设单位按顺序选房。正式入围申请购房人放弃选房,替补入围申请购房人按顺序补足选房。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向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购买确认书,申请人应当据此办理购买手续。

经济适用住房交易规则: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出售。5年后需要上市出售的,按照成交价与购买价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土地性质还是会保留划拨,你再上市就不再交土地收益。

今天的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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