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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1日绵阳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

导读 导读 四川在线记者 祖明远 绵阳观察 陈冠宇4月9日,四川在线记者从绵阳市住建委为了解到,为进一步降低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保障买卖双...
导读 四川在线记者 祖明远 绵阳观察 陈冠宇4月9日,四川在线记者从绵阳市住建委为了解到,为进一步降低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保障买卖双方权

四川在线记者 祖明远 绵阳观察 陈冠宇

4月9日,四川在线记者从绵阳市住建委为了解到,为进一步降低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绵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通知》显示,4月15日起将正式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全额监管。

“安全锁”升级,实行全额监管

2018年绵阳市出台了《绵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对交易资金监管的规定是可自由选择资金监管额度。而此次《通知》对交易资金监管这把“安全锁”进行了“升级”——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交易资金实行全额监管(如是一次性付款购房,则监管购房全部资金;如是贷款购房,则首付款全额监管)。

保障双方权益,降低交易资金风险

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后,在房产交易、登记办理的过程中,买方将房款转入买卖双方约定的监管账户,委托银行监管资金,买卖双方完成房产转移全部手续后,监管资金划转给卖方;若交易中断,监管资金将原路退回至买方账户。

对于买方,只有在产权交易完成后,卖方才能取得监管资金,规避了卖方恶意骗款、资金交割后卖方不配合过户等风险,确保买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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