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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1日房地产金融监管正在从个人端口和企业端口全面强化

导读 导读 房地产金融监管正在从个人端口和企业端口全面强化。3月26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防...
导读 房地产金融监管正在从个人端口和企业端口全面强化。3月26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经营

房地产金融监管正在从个人端口和企业端口全面强化。

3月26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将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多城排查经营贷违规购房

《通知》从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加强贷中贷后管理、加强银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审慎合规经营,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建立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今年一季度,一线城市升温明显,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此前,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地的金融监管部门已经对辖内银行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进行了集中排查,并于日前通报了相关检查结果。

据北京银保监局发布消息,辖内银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业务合规性开展自查,北京银保监局会同相关部门选取重点机构进一步开展了专项核查,已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信贷资金约3000万元。此外,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均对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进行核查,核查金额巨大。

经营贷款的初衷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的一种贷款服务,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隐患重重,加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杠杆”,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严查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是非常必要的,本政策从资格审核、中介方、抵押物等多角度规定方向,对抑制经营向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有重大意义,对楼市的健康稳定发展有积极意义。

业内人士表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楼市,扰乱了房地产调控大局,容易引发局部房地产市场过热;本应流向实体经济的金融资源被挤占,影响了宏观政策实施的效果。对企业和居民个人来说,用经营性贷款购买住房,推高了杠杆率、负债率,一旦房地产市场或政策发生较大变化,还可能导致债务危机。对银行而言,过分依靠房地产业来扩大规模、抢占份额,既存在政策风险也存在信用风险。”

加强房企资金监管

3月26日三部委合印发的《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开展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具体包括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信贷需求审核;贷款期限、贷款抵押物管理,加强合惩戒。

同时,杭州、湖州、西安等地开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包括开发贷款资金封闭管理、购地金额来源审查、预售资金监管等多方面,对房企资金管控进一步加深。

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楼市,扰乱了房地产调控大局,且容易引发诸多风险;另一方面,房地产行业去杠杆持续进行,房企债务风险明显增加。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金融化的管控,有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金融环境的稳定。

目前,除了针对个人购房者的消费贷、经营贷外,房企资金监管进一步加码趋势明显。3月27日,浙江湖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强化借款人资格和购房首付资金来源审查,严防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等违规用于购房。杭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显示,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西安则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

专家认为,对银行而言,贷款资金用途、流向的监控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借助监管科技手段,构建覆盖全行业的信贷资金流向监控系统,提升贷款用途监控的能力和效率。此次《通知》提出,将企业和个人违规挪用经营用途贷款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有助于提高借款人挪用贷款用途的违规成本,从源头上遏制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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