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月03日亦城亦禧家园本周有望网申 今天一早网申消息就出来了
网申来啦!
昨天还在说亦城亦禧家园本周有望网申,今天一早网申消息就出来了!
此次网申不分京籍非京籍,统统归纳为在开发区就业家庭!说白了就是本次网申面向开发区职工的!就此还分出优先组和普通组,此外,项目申请所需材料比较多,时间限制较多,还需要邮寄纸质材料,重要的都给大家标红了,大家一定认真看!
网申时间:2020年12月30日10:00至2021年1月13日17:00。
亦城亦禧家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位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区,东至博兴八路,南至宏一路,西至宏农路与X90S1地块,北至兴海路。
项目总套数:994套,均为单套建筑面积约87-89平方米的二居室
销售均价:30000元/平方米,全装修交房。
产权比例:60%
二、申购条件
(一)申请购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止时间2021年1月13日)。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非京籍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4.申请人应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就业。
(二)申请家庭符合上述规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注:已承租人才公租房(含白领公寓)的住户,需预售合同网签前与产权单位签订书面人才公租房退房承诺书后,方可进行网签工作]。
三、销售对象
本项目销售对象为具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资格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就业人员,分为优先组和普通组。
(一)优先组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科(含)学历以上人员可以优先购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有产权住,房:
1.2017-2019年度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累计纳税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且目前仍在正常经营的“高精尖”产业企业内且截止申请当月2020年12月(含)工作满3年的在职员工。
工作满3年认定标准:截止申请当月2020年12月(含),申请人在同一企业的工作证明连续满三年,同时申请人申请当月2020年12月(含)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且自申请当月2020年12月(含)起向前递推连续36个月及以上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缴纳社会保险。
2.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就业的亦城顶尖人才、亦城领才、亦城杰出人才。但是,在经开区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开展创新实践活动的博士后(青年英才)除外。
认定标准:由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提供行政服务的管理机构在职在编且截止申请当月2020年12月(含)试用期满的职工。
(2)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市政能源保障的国有公司在职在编且截止申请当月2020年12月(含)试用期满的职工。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公办非营利性医院在职且截止申请当月2020年12月(含)试用期满的医护人员,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公办非营利性学校在职且截止申请当月2020年12月(含)试用期满的教师。
认定标准:截止申请当月2020年12月(含),申请人在本单位试用期满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二)普通组
其他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就业的申请家庭。
认定标准:申请人所在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工商注册、纳税并入统。该企业目前仍在正常经营且不在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禁限产业目录之内。
申请人申请当月2020年12月(含)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员在政府网上申购公告发布时间起,点击小程序完成网上申请。(操作见附件4)。
(二)申请人员所在单位联系人负责收集、审核本单位申请人员的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后,由单位联系人将本单位申请人登记成功后的申请编码(13位数字)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30日9:00-17:00期间报送至开发区共有产权住房接待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客雅苑小区西侧9号商业楼)。
注:优先组企业需将本企业申请人依据申购条件,按照优先组、普通组分类后递交资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摇号范围
1.企业联系人未在2021年1月30日17:00前向开发区共有产权住房接待中心申报递交资料或资料不齐的;
2.申报资料有误或与网申信息不一致的。
(四)申请人员及所在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在法定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仅企业单位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在本单位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优先组第一类需体现截止申请当月,申请人在同一企业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连续满三年;优先组第三类需体现截止申请当月,申请人在本单位试用期满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4.申请人本科(含)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仅优先组提供);
5.单位联系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6.单位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
8.《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