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月05日2021年以后父母的房子不用再争了一律按新规处理
根据有关统计,中国家庭有70%的财富都在自己的房子里。 原因很简单。 我们有一个传统的观念,即“有房才有家”。 当父母第一次进入城市时,他们将买房作为重中之重。 他们将不容易在城市安顿下来,然后他们将不得不购买学区房供孩子上学。 成年后,他们必须为孩子准备一个婚房。可是有的孩子却不这么想,他们想方设法的骗取老人的房产据为己有,各种招式都能使出来。有说自己经济不好的,有伪造遗嘱的,还有打感情牌的。
归根结底,这一切都源于房价上涨和房屋价值越来越高。 如今,一所房子少则花几十万元,多几百万元,有的甚至更高。 可以说,获取财产权就是财富,是许多人工作一辈子工作都不可能换来的。 因此,当房屋成为家庭最重要的财产时,就会出现相应的问题。
一般来说,独生子女不会有什么大问题。无论父母拥有多少财产,他们最终都会拥有它。然而,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越来越多的家庭将会有一个以上的孩子,房子继承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子女有了自己的家庭后,父母居住的房子最终应该分配和继承。以什么为基础进行分配,是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
长期以来,房地产继承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继承法》等相关规定。但随着一些新情况的出现,有些只能通过司法解释来实现。对于普通人来说,真的很难理解。而《民法典》的问世,其中对继承方面做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这部新规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换言之,2021年以后,父母的房子2021年后不用再争了,一律按“新规”处理。
法定继承范围扩大。第一、二继承人去世后,作为外甥、外甥女的外甥可以享有法定继承权。在现行的继承法中,有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有一份以上的遗嘱,根据公证遗嘱就会有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但是新规定删除了“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同时,又增设了打印遗嘱和视听遗嘱两种遗嘱。
有遗嘱自然是根据遗嘱来处理的。但在现实生活中,也可能是由于意外情况,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意识,子女很难“提醒”。此时,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老年人名下的财产被平均分割,包括不动产等大额资产,并将几个法定继承人分成等份共同继承。
父母们担心他们的孩子将不能妥善管理他们的财产。例如,他们的孩子还不到年龄,他们的智力也不够健全,无法管理包括房地产和股权在内的大型资产。这个时候,父母可以委托第三方来管理他们名下的房产。第三方可以是专业机构,也可以是值得信赖的个人,在约定的时间后由孩子负责。此外,也有“遗嘱信托”也适用的情况。例如,如果孩子还未成年,夫妻中有一方担心“自己离开人世后,另一方再婚配时遇人不淑,自己的财产会白白流失”,同样也可以找第三方管理自己留下的那份财产,然后按照约定的时间交给子女。
明年新规定实施后,一些有关房产继承的问题将得到解决。父母可以以更多样化的方式将财产传给子女,子女也不再需要为财产的继承而争斗。毕竟,在工作了一辈子之后,父母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分配财产并不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