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动态频道 > 行业动态 >

09月06日郑州主城区征地较为频繁近期又有一大片征地公告来袭

导读 导读 今年以来,郑州主城区征地较为频繁,近期又有一大片征地公告来袭,涉及北龙湖金融岛 龙子湖 二七 中原 惠济等多个区域,征地面积...
导读 今年以来,郑州主城区征地较为频繁,近期又有一大片征地公告来袭,涉及北龙湖金融岛 龙子湖 二七 中原 惠济等多个区域,征地面积达到2638 9

今年以来,郑州主城区征地较为频繁,近期又有一大片征地公告来袭,涉及北龙湖金融岛/龙子湖/二七/中原/惠济等多个区域,征地面积达到2638.968亩,共涉及主城区46个村庄,范围十分广泛。可以看出,郑州城市建设正处于不断加速中。一起来看看征地详情吧。

郑东新区:10个公告,涉及14村

6月2日,郑东新区发布5条启动公告,随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也出炉。此次征地位于北龙湖金融岛、龙子湖等区域,合计面积达到2145.4785亩,涉及14个村庄。

部分村庄位置大致标示,仅供参考

郑东征启〔2021〕3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明理路西、七里河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穆庄村、白佛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绿地与广场用地,均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郑东征启〔2021〕4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北三环以北、龙湖内环西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小郭村、魏庄村、弓庄村、南录庄村、新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以上地块为绿地与广场用地、水域用地,均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郑东征启〔2021〕5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龙子湖西路东、龙子湖南路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磨李社区、博学路办事处贾岗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以上地块为水域用地,均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郑东征启〔2021〕6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龙子湖西路东、龙子湖南路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贾岗社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时埂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以上地块为水域用地,均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郑东征启〔2021〕7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龙子湖西路东、龙子湖南路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磨李社区、姚桥社区、时埂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以上地块为绿地与广场用地、水域用地,均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郑东征告〔2021〕2号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拟征收地块1: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博学路东、七里河南。

2.拟征收用途: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拟征收地块2: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七里河南、博学路东。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拟征收地块3: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博学路东、七里河南路南。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4: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七里河南路南、明理路西。

2.拟征收用途: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5: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动力南路南、明理路西。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6: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莲湖东路南、明理路西。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7: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莲湖东路南、明理路西。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拟征收地块8: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商鼎路北、明理路西。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拟征收地块9: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商鼎路北、明理路西。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10: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莲湖路南、明理路西。

2.拟征收用途:水域。

二、征收土地权属和面积

拟征收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穆庄村、白佛村。共计集体土地34.5155公顷,其中农用地33.9910公顷、建设用地0.1765公顷、未利用地0.3480公顷。

五、安置途径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等。

郑东征告〔2021〕3号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拟征收地块1: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北龙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

拟征收地块2: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

拟征收地块3: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金融岛。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4: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金融岛。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拟征收地块5: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金融岛。

2.拟征收用途:水域。

拟征收地块6: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

拟征收地块7: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

拟征收地块8: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

拟征收地块9: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

拟征收地块10: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湖。

2.拟征收用途: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11: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湖。

2.拟征收用途: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拟征收地块12: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湖。

2.拟征收用途: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拟征收地块13: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湖。

2.拟征收用途: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14: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

拟征收地块15: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金融岛。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16: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金融岛。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

二、征收土地权属和面积

拟征收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魏庄村、花胡庄村、弓庄村、小郭村、南录庄村、新村。共计集体土地24.3195公顷,其中农用地21.9792公顷、建设用地1.7992公顷、未利用地0.5411公顷。

五、安置途径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等。

郑东征告〔2021〕4号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拟征收地块1: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子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2: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子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3: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子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4: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子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

二、征收土地权属和面积

拟征收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磨李社区;博学路办事处贾岗社区。共计集体土地27.8678公顷,其中农用地26.3134公顷、建设用地1.5544公顷。

五、安置途径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等。

郑东征告〔2021〕5号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拟征收地块1: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子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拟征收地块2: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子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权属和面积

拟征收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贾岗社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时埂社区。共计集体土地29.6036公顷,其中农用地29.6035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

五、安置途径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等。

郑东征告〔2021〕6号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拟征收地块1: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子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拟征收地块2: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子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3: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子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拟征收地块4: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子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5: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6: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龙子湖。

2.拟征收用途:水域。

二、征收土地权属和面积

拟征收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姚桥社区、磨李社区、时埂社区。共计集体土地26.7255公顷,其中农用地23.1258公顷、建设用地3.5997公顷。

五、安置途径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等。

二七区:3宗公告,涉及15村

5月19日和25日,二七区发布2宗征地启动公告,涉及侯寨乡、马寨镇2个镇11个村;6月2日,二七区再发493.4895亩征地通告,包含侯寨乡、马寨镇、嵩山路街道办事处的10个村庄。(村庄有重复)

部分村庄位置大致标示,仅供参考

郑二七征启〔2021〕第01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郑州市2021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位于林荫南路(康佳路-宜华环路);景东路(萍湖路-郑少高速辅道);景东二路(萍湖路-林荫南路);浔江西路南、大学南路东;中秋路东、晓秋路南;夏风路东、芒种路南;芒种街南、夏至路西;榕江路北、嵖岈山路西;长江路东、杏贾路北;万杰路东、航海西路南辅道北;万杰路东、汉正路北;凯旋路东、航海西路北辅道北;凯旋路东、航海西路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二七区侯寨乡南岗刘村、侯寨社区、盆刘村、张李垌村、郭家咀社区、刘庄村、八卦庙社区;马寨镇刘胡垌村、水磨社区、王庄社区、张寨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郑州市2021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医院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供水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道路用地、交通道路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郑二七征启〔2021〕第02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位于轨道交通6号线沿线,安宁路站、洞林湖站-安宁路站区间、光明路站、工业路站。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二七区马寨镇程炉社区、张河社区、坟上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的轨道交通用地(车站、高架区间),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2020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

2021年3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20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1〕382号)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32.8993公顷(折合493.4895亩)。

1.二七区侯寨乡:曹洼社区0.3484公顷、大田垌村14.0641公顷、郭家咀社区1.5913公顷、侯寨社区1.2873公顷、南岗刘村7.4972公顷、盆刘村2.7281公顷、侯寨乡乡集体0.3619公顷。

2.二七区马寨镇:刘胡垌村3.4426公顷、张寨村1.0377公顷。

3.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刘砦社区0.5407公顷。

中原区:7宗公告,涉及16村

5月27日~6月4日,中原区发布7宗征地启动公告,涉及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柳湖街道办事处(原须水街道办事处)、莲湖街道办事处(原西流湖街道办事处)、西流湖街道办事处、须水街道办事处的16个村庄。

部分村庄位置大致标示,仅供参考

郑中原征启〔2021〕第8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位于医院北路南、西三环路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原区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后河卢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以上地块用途为公园绿地、道路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郑中原征启〔2021〕第9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位于长江路北、环翠路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原区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密垌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以上地块用途为防护绿地、道路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郑中原征启〔2021〕第10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位于汝河路南、秦岭路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原区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闫垌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以上地块用途为道路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郑中原征启〔2021〕第11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拟征收位于中原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原区柳湖街道办事处(原须水街道办事处)桐树王村、莲湖街道办事处(原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常庄村、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冯湾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为交通设施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郑中原征启〔2021〕第12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拟征收位于中原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大李村、莲湖街道办事处(原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常庄村、柳湖街道办事处(原须水街道办事处)白寨村、庙王村、须水街道办事处须水村、三十里铺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为交通设施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郑中原征启〔2021〕第13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郑州市轨道交通1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拟征收位于中原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丁庄村、天王寺村、西流湖街道办事处铁炉村、大李村、莲湖街道办事处(原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址刘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郑州市轨道交通14号线一期工程为交通设施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郑中原征启〔2021〕第14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中原新区须水河生态水系改造提升项目拟征收位于中原西路南、须水河两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须水村;柳湖街道办事处(原须水街道办事处)白寨村、桐树王村、马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中原新区须水河生态水系改造提升项目为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惠济区:1宗公告,涉及1村

郑惠征启〔2021〕第6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惠济区新城街道东赵村。地块一位于绿源路南、东赵路东,地块二位于绿源路南、文化路东。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未来,这些区域将迎来蝶变新生,你期待吗?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