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25日老顽疾:闲置土地屡治屡增 新药方:增存四挂钩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解决土地粗放利用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从2012年至2017年年底,全省累计处置批而未供土地92.27万亩、闲置土地27.12万亩。但是,闲置土地屡治屡增,居高不下。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闲置土地21.28万亩,数字依然非常庞大。
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副处长陈玉献分析,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处置闲置土地成本高、开发新地块成本低,有些地方政府对闲置土地处置积极性不高。已经供应的土地出现闲置,或者是因为政府调整规划,或者是因为企业无力开发。有的土地闲置10多年,盘活解决的难度很大。单靠过去的政策和做法,已经无法治好闲置土地“顽疾”。
今年,自然资源部出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剑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国家要求我省,今年对2015年之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闲置土地处置率均应超过15%。
我省结合省情,细化创新,推出建设用地“增存四挂钩”政策。未来,全省在下达分解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将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作为考核指标,与土地利用计划、城镇工矿规模指标分配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和开发区升级(扩区)等四个方面挂钩。
根据这一政策,今年未按时完成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市、县,将暂停受理除省以上重点工程、重大民生项目和脱贫攻坚项目以外的新增建设用地申请,同时还会被倒扣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城镇工矿规模指标调整及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建设也会受到较大影响。按时完成处置任务的市、县,将获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陈玉献说,“新药方”能否根治闲置土地“顽疾”,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观察。但是,这一新药方将倒逼地方政府加大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遏制粗放利用土地乱象。
“组合拳”:一地一策
实施“增存四挂钩”政策的同时,我省打出“组合拳”,对复杂问题实行一地一策。
对土地批而未供的,通过失效、撤回、核减等方式清理失效或无用的用地批准文件,既降低了批而未供总量,又能激活用地指标和已上缴的各种税费。对闲置工业用地,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用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可享受用地政策的各种优惠,进一步降低闲置土地处置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