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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26日朝阳区已公开出租的裕鑫家园等16个公租房项目剩余房源

导读 导读 超低价格月租金32元 。16个项目刘成曲公租房今年第一次普通家庭的租金分配租金分配将从今天上午10: 00开始登记,等待名单上的家庭...
导读 超低价格月租金32元 。16个项目刘成曲公租房今年第一次普通家庭的租金分配租金分配将从今天上午10: 00开始登记,等待名单上的家庭将抓住机

超低价格

月租金32元/。

16个项目

刘成曲公租房

今年第一次

普通家庭的租金分配

租金分配将从今天上午10: 00开始登记,等待名单上的家庭将抓住机会登记。

已在朝阳区公开配租的洪欣家园等16个公租房项目的剩余房源,分配给已取得公租房分配资格但尚未分配保障性住房的在朝阳区登记的住户,采用“快配”方式。

1.住房情况

2020年9月16日,朝阳区发布《关于对朝阳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第二次专项配租的公告》,公布共有16个公租房项目,共计2027套房屋。其中大套1091套,中套479套,小套457套。共有354户已登记家庭有资格获得第二次专项租金分配,其中,大型家庭59户,中型家庭84户,小型家庭211户。所有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将在近期组织上述家庭进行选房。

第二批专项配租选房后,各项目剩余房源将用于本次配租。在本次租金分配过程中,如有新腾空的房屋,将纳入上述租金分配。

1.租住家庭支付的租金包括物业费,不含取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视费等。未计入的费用必须由租住家庭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不补贴自付费用;

2.洪欣之家的一些房子没有煤气,配备了电磁炉。

3.燕宝?双桥家园有些房子没有煤气,还配有电磁炉。无气公寓租金36.5元/。

4.其中,燕宝?汇鸿家园有1套大、5套小的老年公租房。6套房均无燃气,并配有电磁炉。根据要求,要租房的家庭都是60岁以上。

2.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0年10月23日前(含)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且尚未分配的朝阳区经济适用住房家庭。

(2)注册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10:00至2020年11月2日17:00。

亮点:

注册时间届满,注册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注册和变更注册申请。

(3)注册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用网上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每个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报名:申请家庭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报名”按钮,进入报名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在网上登记意向有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公共租赁住房登记通知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协助登记,工作人员将协助进行网上登记。

救助登记受理时间: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2日(上午10:00-11: 30,下午2:00-4:00,不含法定节假日)。

(4)租金分配标准

(5)注册注意事项

1.一个家庭只能分配一套公租房,已经分配其他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参与本次分配活动。

2.登记家庭只能在分配的租房套房范围内选择登记套房。一个家庭只能选择唯一的套房进行登记,登记套房的结果作为选房依据。

3.家庭资格信息在本次注册中通过系统自动收集。如果申请家庭资格发生变化或其他住房保障业务正在进行中,可能无法注册

5.根据相关文件,原“三居室”轮候家庭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备案时间以原保障性住房资格登记时间为准。

(6)排序规则

注册系统根据以下原则自动排序:

1.申请年限早的家庭排名第一,申请年限晚的家庭排名最后;

2.申报年度相同的,优先分配资格家庭排名第一,普通资格家庭排名第二;

3.如果报名年份和配租资格相同,意向报名时间早的家庭排名第一,意向报名时间晚的家庭排名第二。

每次新的家庭登记申请成功,登记系统都会根据上述排名原则更新排名顺序,因此每个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时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登记顺序。

(7)选房规则

1.产权单位将根据登记系统的最终排序结果进行选房。

2.这次按大、中、小三套

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由于本次所有房源均为剩余房源,因此,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

特别提示:参加燕保?汇鸿家园项目老年公租房选房的家庭,需满足家庭成员年龄均为60岁(含60岁)以上。

(八)登记结果公示

本次“快速配租”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bjchy.gov.cn→通知公告)。

三选房安排

(一)产权单位将按各套型最终选房顺序组织集中选房工作,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二)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特别提示: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须重新提出申请。

四资格复核

本次配租项目在开展入住活动前,将由朝阳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轮候期超过一年的登记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须资格复核的家庭应在接到选房通知单后30日内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按要求进行复核。

五入住安排

产权单位按项目分批次为通过资格复核且符合选房原则的家庭安排办理入住手续;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家庭在入住后需要调换房屋的,只能在备案资格应配租套型范围内选择房屋进行调整。(例如:单身小套型家庭升档入住中套型房屋后提出房屋调换的,只能调换到小套型房屋)。

六租金及补贴

(一)租金缴纳方式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二)租金补贴相关规定

1.供暖费由承租家庭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中不对供暖费予以补贴。

2.如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地区)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3.2015年11月1日前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如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向街道(地区)办事处提出变更申请。

4.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入住公租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但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七其他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各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64186113

产权单位咨询电话:

平房乡政府(泓鑫家园项目):87538655

北京市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84997707

北京市朝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运营中心:85959011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8815080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八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方法

附户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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