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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11日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已经发布

导读 导读 7 22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多家机构发布了《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办法加强了预售资金的管理,对预售资金规定...
导读 7 22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多家机构发布了《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办法加强了预售资金的管理,对预售资金规定了分期提

7.22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多家机构发布了《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办法加强了预售资金的管理,对预售资金规定了分期提取的比例,严防房企挪用资金,且新增了新建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原则上不高于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2倍的规定,从而对房企的开发资金有了较高要求,这个办法对预防烂尾楼起到了一定作用。据规定,此办法仅适用于福州六城区。

近日,有网友咨询,福州市于2020年7月22日 发布了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 ,咨询一下,高新区是参照这个办法执行还是有其他办法?

官方回复:您好,来件收悉。高新区已参照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制定福州高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

对于购房者而言,最怕的莫过于买到烂尾楼。而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地区,有了办法约束,房企挪用资金的风险被排除,购房者买到烂尾楼的风险就降低。所以,到时候购房者也可以多比较比较,在楼市下行的当下,谨慎购买非办法实行地区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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