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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2日杭州在申请公租房时无需再提供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的证明了

导读 导读 为进一步简化公租房补贴申领材料,从1月12日起,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进行公租房资格申请时,准入条件中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
导读 为进一步简化公租房补贴申领材料,从1月12日起,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进行公租房资格申请时,准入条件中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一项由

为进一步简化公租房补贴申领材料,从1月12日起,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进行公租房资格申请时,准入条件中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一项由事前核查调整为事后监管——这也就意味着,在申请公租房时,无需再提供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的证明了。

据了解,根据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现行准入条件要求,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在此也提醒大家,在审核模式调整后,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公租房申请的公开公正,因信访、举报等情况发现申请家庭直系亲属在杭有住房资助能力的,按照《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杭州住保房管部门将启动调查执法流程,严格按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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