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12日今年以来 一些大城市房价再次上涨 租金也受到影响和上涨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撰文表示,坚持房子是为了住、不是为了炒的导向,着力解决结构性住房供给不足的矛盾,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实现人人有房住。
今年以来,一些大城市房价再次上涨,租金也受到影响和上涨。城市服务人员和刚毕业的年轻人对住房有很大的需求,但房价和租金过高,使得住房问题更加突出。房价和住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价上涨是市场供求和交易的决定,而住房是民生问题,是刚需。因此,在解决住房结构性问题、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需要时间的前提下,优先解决大城市的住房问题。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赁住房享有平等的公共服务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明年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住房企业,解决新居民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新市民是指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到一个城市的各种群体的统称,他们大多在城市从事服务业。
目前,大城市房价与城市服务岗位收入差距巨大。按照后者的收入,买房很难。然而,一个城市的运营需要他们提供各种服务,如清洁、零售、交通、餐饮等。此外,一些年轻人来到陌生的城市寻找机会,在各种公司工作。这些人为城市的发展而努力,也是城市的主人。他们应该解决自己的住房需求,并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否则,当人口不再涌入,老龄化加剧,劳动力不得不被更高的工资吸引时,城市居民可能不得不承担更高的生活成本,同时会影响城市发展。
与商品房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意味着项目用地补偿少,收储难度高,建设和维修资金需求大。地方政府不仅不能在项目中获利,还会组织征地和建设维护资金。因此,地方政府没有动力,推动力度也较小。根本原因是没有探索出政府、银行、市场主体三方合作的体制机制,各地也没有提供成功的模式。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一项长期运营项目,既需要建设,也需要物业管理。如何吸引资本和市场主体参与其中,既能保证他们有一定的收入,又能提供廉价的公租房服务,这是很难协调的,尤其是在资本更加注重收入,住宅管理服务质量也需要基本保障的时候。
在土地供应方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将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单列,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国有和民营企业都要发挥功能作用。但既要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面积,又要注意职业与居住的平衡。如果所选项目距离市区较远,通勤成本过高,申请居住人数可能不足,对解决市区租房问题影响不大。因此
提供住房服务只是第一步,要逐步让出租屋有平等的权利享受公共服务,因为这些新市民也需要公共服务,尤其是教育和医疗。他们不应被视为候鸟,而应被视为公民,享有平等的公共服务。当然,增加公共服务的供应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应该有一个逐步实施的时间表。同时,政府监管部门要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近年来,长租公寓模式频频爆发,显示出资本将租赁业务金融化,伤害房东和租客,带来巨大隐患的风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要合理调节租金水平。近年来,房价上涨带动租金过快上涨,超过收入增速,应引起重视和调控。我们可以借鉴欧美成熟的租金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