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19日五年内不会进入立法程序 落地恐不易
今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包括各类立法项目116件。其中,第一类项目69件,即条件比较成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房地产税法被列入第一类项目,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
“如无意外情况,自2018年至2023年,空置税不会进入人大的立法议程。”殷建新对《法人》记者说,推行空置税、压制投资需求主要是为打击二手市场囤房行为,如果税率定得太高,现在的市场情况下,一线以外的市场大多会崩盘,估计内地短期内不会推出。需要对房地产相关税种进行归并,总体设计,系统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
张毅同时认为:“空置税应该不会那么快,现在主要问题是房产税如何落实,整个税种的实施和健稳的发展,需要一定的修正时间。”
他进一步表示,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房地产的房产税主要是税种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以房产税到底运行得怎么样,对中国的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是什么程度,首先需要一个观察期。等房产税稳定以后才有可能推进空置税或者类似其他的税种。因为房地产行业比较特殊,针对房地产的税种酝酿出台,过去十几年里都是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一个很重要的抓手,这个影响确实比较大,所以整体还是会很慎重。
就投资和投机造成的住房空置究竟占了多大比重,殷建新认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还不够完善,要等待对住房空置进行精细统计。
张毅则对记者解释道,在投资和投机两者之间,在空置情况方面,投资比投机要强一些。如果一定要给一个比例的话,投资可能会占70%,投机大概会占30%。所谓投机就是以炒房为目的。而对自己的资产配置,有可能是股票,有可能是基金,也有可能是房产,这叫投资,投资是一个很正常的保值方式。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适当的投资类型,不应该囊括在空置税的范畴。
落地恐不易
如果要落实空置税的前置条件,张毅认为,数据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因为要验证空置税对房价影响的辩证关系,需要控制在一定的辩证数据内。现在房价整体来说上涨的比较快,一定要有一个非常有效的数据去验证,有可能会得到一定的结果。否则空置税实施起来,可能会导致弊大于利的后果。
“所以我觉得空置税一定要有非常充分的论证才可以,我不认为可以轻易地提上议程。”张毅强调。
殷建新则认为:“可能会率先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开征住房空置税试点。”
“其他国家来看,空置税的整体功效还是调节整个的产业布局,对税收本身贡献度其实总体来说都不大。空置税在各国所占的比例也不大,它只是一个区域分布的调节。所以,有不少国家去做,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整体来说还是偏少。”张毅对记者说。
殷建新对《法人》记者举例论证道,法国房屋若空置逾一年便要征收楼价10%的税款,空置两年是12.5%,三年为15%。荷兰政府则有权拆掉长期空置的房屋,若有房屋长期空置,便容许其他市民入住,若业主想夺回房屋则须证明该屋空置时间没有超过12个月。在温哥华,则须申报是否空置房,空置6个月须缴房产价值的1%,谎报业主将面临每天罚款1万加元的严厉处罚。英国房产被空置长达两年或以上,政府会对空置房屋征收100%的额外市政税。瑞典政府有权征用空置单位廉租于无房家庭。
结合国际上的经验,殷建新认为,就国内的现实情况来说,现在需要对于“空置”做出统一的定性再谈其他。建议对房屋空置税进行分类:一是对开发商征收的增量空置税,二是对拥有多套房屋居民征收的存量空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