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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15日地方政府拒绝了国家对口部门关于住房负担能力的报告

导读 导读 根据一项新研究,尽管人们越来越关注这个问题,但在澳大利亚地方政府层面上,七年来改善住房负担能力的情况很少。研究发现,新南威尔...
导读 根据一项新研究,尽管人们越来越关注这个问题,但在澳大利亚地方政府层面上,七年来改善住房负担能力的情况很少。研究发现,新南威尔士州解

根据一项新研究,尽管人们越来越关注这个问题,但在澳大利亚地方政府层面上,七年来改善住房负担能力的情况很少。

研究发现,新南威尔士州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有所下降,而南澳大利亚的所有其他州都超过了所有其他州,因为在过去的十年里,它已经在全州范围内提供了经济适用住房计划。

报告作者悉尼大学博士后研究员Catherine Gilbert和悉尼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教授Nicole Gurran发现,在澳大利亚的地方计划中,负担得起的住房机制总体上非常罕见。

“到目前为止,很少有地方计划采取具体措施,包括经济适用房,”古兰女士说。

“不是因为缺乏兴趣。 事实上,澳大利亚各地的地方议会经常试图将要求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但是他们一直受到州政府的阻挠,他们一直担心整体发展的影响。

规划研究报告对2007-09至2013-14期间200份地方规划文件的调查结果进行了比较,反映了当前的发展框架。

在分析的计划中,只有4%具有特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机制 - 主要在墨尔本和悉尼。

Gurran女士说,只有通过不同的机制强制实施经济适用房,包括为开发商提供额外的建筑面积等激励措施。

Gurran女士说:“认为市场能够提供经济适用房的结果是一种虚构。”

“另一个虚构的是私营部门会自愿提供负担得起的住房。这在商业上是不可行的。

“在当地计划过程中建造经济适用房的唯一方法是通过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来要求它。”

去年,澳大利亚储备银行还发现地方议会的限制性规定和NIMBYism推高了房地产价格。

该研究还发现,过去十年的规划改革限制了实现住房负担能力的不同方式。

“调查期间的重大变化是十年的规划改革,”古兰女士说。“但作为标准化的一部分,你已经看到了特定机制的下降。”

这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缴费要求。

但Gurran女士认为,这一损失可能会被新南威尔士州政府今年早些时候发布的声明所抵消,以使所有理事会能够在当地计划中纳入经济适用住房条款。它以前 仅供悉尼市使用,并在2018年扩大到另外五个市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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